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贈與財產給配偶是免稅的;但是稅法規定死亡前二年「贈與親屬」的財產,必須以「死亡日的價值」併入遺產申報。而且贈與配偶的財產,夫妻雙方的「剩餘財產差額請求權」都不得再列入計算減除。
如上說明,死亡前二年贈與親屬的財產要計入遺產課稅,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又不得再減除;於是遺產稅反而更不節稅!這種死亡前二年利用免稅急忙贈與脫產,可能比沒有規劃還要更加糟糕噢!
因此大家做稅務規劃之前,請能徵詢一下專業會計師的意見,避免自行規劃造成失誤,反而要繳納更多的冤枉稅。
台南健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/ 可提供您遺產最適當的合法節稅建議方案。
財政部針對民眾出售舊制房屋,且房地實際總成交價格達標的高價位豪宅,上周五公告降低認定金額門檻,擴大豪宅財產交易所得的課稅範圍。台南市112年度只要是出售房地成交價格超過3000萬元,都算是豪宅,房屋部分將以售價(房地比例換算)的17%計算財產交易所得;提醒去年售屋者,今年五月申報綜所稅時要注意。
對於房地總成交價格低於豪宅門檻的「非豪宅」部分,台南市特別是鄰近科學園區的「台南新市區、台南善化區」向上調高純益率5%,皆因南科高科技產業快速發展,高薪人員大量移入,房市大幅度增值,因此都要加稅了。
財政部新公告112年度全國各地區的豪宅成交價格新門檻如下:
台北市從7000萬元調整為6000萬元
新北市從6000萬元調降為4000萬元
台南市從4000萬元調降為3000萬元 (桃園、新竹、台中、高雄、皆與台南市標準相同)
其他區域從4000萬元調降為2000萬元
自今年元旦起,遺產稅的各類扣除額合計粗估(以配偶健在+育有兩位子女的家庭為例),遺產總額在2136萬元以下,繼承人是不用繳遺產稅的;贈與稅的免稅額則與去年一樣沒變,仍為每年244萬元。
明年5月申報適用的113年度個人海內外所得最低稅負免稅額,自670萬元調高為750萬元;人壽保險理賠金最低稅負的免稅額,則自3330萬元,調高為3740萬元。
以上新年度分享稅務新訊息,提供大家做租稅規劃時參考。